高通模式:不是专利池,胜似专利池
——从芯片到专利许可,高通的专利运营之道与HRPP的范式超越
关键词:高通模式、专利池、标准必要专利、SEP、FRAND、专利许可、芯片+专利、反垄断、HRPP、人形机器人专利池
在通信产业,高通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它不是专利池,但它比任何专利池都更高效地收取专利许可费。它不是专利运营机构,但它比任何专利运营机构都更深度地参与标准制定和专利布局。它的模式被称为“高通模式”——不是专利池,胜似专利池。
高通成立于1985年,从CDMA技术起家,逐步成为全球通信芯片和专利许可的巨头。它不生产手机,但全球每一台手机都要向它支付专利费。它不加入专利池,但它的专利许可模式被无数企业效仿。
本文系统梳理高通模式的起源、核心逻辑、商业模式、反垄断争议,以及对中国专利池和人形机器人专利池HRPP的启示。
一、高通模式的起源:从CDMA到全球专利巨头
1. 背景:CDMA技术的诞生
1985年,高通成立。1989年,高通推出CDMA(码分多址)技术,这是与GSM(全球移动通信系统)截然不同的通信技术路线。CDMA技术具有频谱效率高、通话质量好、容量大等优势,但面临一个根本问题:CDMA技术被高通专利垄断。
高通不仅发明了CDMA技术,还围绕CDMA申请了大量专利。这些专利覆盖CDMA的核心技术方案,任何企业要使用CDMA技术,都必须获得高通许可。高通通过CDMA专利,掌握了3G时代的核心话语权。
2. 从技术公司到专利巨头
高通最初是一家技术公司,主要业务是研发和销售CDMA芯片。但随着CDMA技术被全球通信标准采纳,高通的专利价值急剧上升。高通逐步从“芯片公司”转型为“芯片+专利许可”公司,专利许可收入成为高通的核心收入来源。
| 时间 | 事件 | 意义 |
|---|---|---|
| 1985年 | 高通成立 | CDMA技术起家 |
| 1989年 | CDMA技术推出 | 与GSM形成竞争 |
| 1990年代 | CDMA被3G标准采纳 | 高通专利价值急剧上升 |
| 2000年代 | 高通成为全球专利巨头 | 专利许可收入超1000亿美元 |
| 2010年代 | 高通面临全球反垄断调查 | 中国、韩国、欧盟、美国 |
二、高通模式的核心逻辑
1. 芯片+专利许可的双轮驱动
高通模式的核心是“芯片+专利许可”的双轮驱动。高通既销售芯片,又收取专利许可费。芯片业务让高通与手机厂商建立紧密关系,专利许可业务让高通获得高额利润。
| 业务 | 收入模式 | 特点 |
|---|---|---|
| 芯片业务 | 销售骁龙芯片 | 与手机厂商建立合作关系 |
| 专利许可 | 收取专利许可费 | 高利润,占高通利润大部分 |
2. 整机收费模式
高通的专利许可费按整机售价收取,通常为整机售价的3%-5%。这意味着,手机售价越高,高通收取的专利费越高。这种“整机收费”模式,让高通从高端手机中获得更高收益。
一台售价500美元的3G手机,高通收取约25-35美元的专利费。一台售价1000美元的4G手机,高通收取约30-50美元的专利费。按全球30亿台3G手机计算,高通通过CDMA专利获得的许可收入超过1000亿美元。
3. 标准必要专利的布局
高通深度参与3GPP等标准组织,将CDMA技术方案写入3G、4G、5G标准。标准发布后,高通的CDMA专利成为标准必要专利(SEP),任何实施标准的企业都必须获得高通许可。这种“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许可化”的路径,是高通模式的核心。
三、高通模式与专利池的对比
| 维度 | 专利池 | 高通模式 |
|---|---|---|
| 组织形态 | 多个专利权人联合 | 单一专利权人独立运营 |
| 专利来源 | 整合多个专利权人的SEP | 自有SEP为主 |
| 许可模式 | 一站式许可,标准化协议 | 单独许可,定制化协议 |
| 收费模式 | 按设备/按终端收费 | 按整机售价百分比收费 |
| 芯片业务 | 通常不涉及 | 芯片+专利许可双轮驱动 |
| 典型代表 | MPEG LA、Avanci | 高通 |
1. 相同点
高通模式与专利池的相同点在于:一是都围绕SEP进行许可,二是都遵循FRAND原则,三是都面临反垄断审查。高通虽然不是专利池,但它的专利许可模式在效果上与专利池相似——都是将SEP集中许可,降低交易成本。
2. 不同点
高通模式与专利池的不同点在于:一是组织形态不同,专利池是多个专利权人联合,高通是单一专利权人独立运营;二是许可模式不同,专利池提供一站式许可,高通提供单独许可;三是收费模式不同,专利池按设备/终端收费,高通按整机售价百分比收费;四是芯片业务不同,专利池通常不涉及芯片,高通是芯片+专利许可双轮驱动。
四、高通模式的反垄断争议
1. 中国反垄断调查
2015年,中国国家发改委对高通发起反垄断调查,认定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其罚款60.88亿元人民币。发改委要求高通整改,包括降低专利许可费率、取消不合理搭售、允许竞争对手使用其专利等。
2. 韩国反垄断调查
2016年,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对高通发起反垄断调查,认定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其罚款约9亿美元。韩国要求高通整改,包括重新谈判专利许可协议、取消不合理搭售等。
3. 欧盟反垄断调查
2018年,欧盟委员会对高通发起反垄断调查,认定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其罚款约10亿欧元。欧盟要求高通整改,包括停止不合理搭售、调整专利许可费率等。
4. 美国反垄断调查
2019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对高通发起反垄断调查,认定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美国法院裁定高通违反反垄断法,要求高通整改。但该判决后来被上诉法院推翻。
| 司法辖区 | 时间 | 罚款金额 | 整改要求 |
|---|---|---|---|
| 中国 | 2015年 | 60.88亿元人民币 | 降低费率、取消搭售 |
| 韩国 | 2016年 | 约9亿美元 | 重新谈判、取消搭售 |
| 欧盟 | 2018年 | 约10亿欧元 | 停止搭售、调整费率 |
| 美国 | 2019年 | 判决被推翻 | — |
五、从高通模式到HRPP:专利运营的范式超越
1. 高通模式的局限
高通模式是“单一专利权人独立运营”的代表。它依靠自有SEP,独立进行专利许可。这种模式的问题是:一是专利来源单一,无法覆盖全产业链SEP;二是面临反垄断审查,单一主体的市场支配地位容易引发监管关注;三是芯片+专利许可的捆绑模式,容易引发争议。
2. HRPP的创新
HRPP(Humanoid Robot Patent Pool,人形机器人专利池)是全球首个“标准与专利池一体化”的产业基础设施。它融合了专利池和高通模式的优势:
| 维度 | 高通模式 | HRPP |
|---|---|---|
| 底层逻辑 | 自有SEP+芯片捆绑 | 标准与专利池一体化原创 |
| 规则来源 | 跟随外部标准 | 起草团体标准,推动行业共识 |
| 专利来源 | 自有SEP为主 | 整合全产业链SEP |
| 许可模式 | 单独许可,定制化协议 | 一站式许可,标准化协议 |
| 收费模式 | 按整机售价百分比 | 分层费率+中小企业扶持 |
| 芯片业务 | 芯片+专利许可捆绑 | 不涉及芯片,专注专利运营 |
3. 加入HRPP的价值
| 参与方式 | 内容 | 收益 |
|---|---|---|
| 标准起草单位 | 参与团体标准制定,将自身技术方案写入标准 | 标准起草单位署名权、参与投票、优先SEP布局 |
| 专利贡献者 | 将核心专利贡献给HRPP专利池 | 全球许可收益分享、专利池成员身份 |
| 被许可方 | 签署HRPP专利池许可协议 | 一站式许可、全球覆盖、透明费率、FRAND保障 |
| 投资机构 | 投资HRPP专利池或生态企业 | 确定性回报、分享产业增长红利 |
| 消费者 | 购买HRPP认证产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 安全可信产品、异议权、认证标识 |
| 检测机构 | 获得HRPP检测授权,执行HRPP检测标准 | 检测授权、检测标准、检测报告 |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HRPP目前起草制定的是团体标准。从团体标准到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需要经过行业共识、专家评审、政府审批等程序。HRPP正在积极推动团体标准的行业共识,为未来升级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奠定基础。
六、结语
高通模式是专利运营的经典范式。它通过“芯片+专利许可”双轮驱动,将CDMA技术专利转化为全球许可收入。它不是专利池,但比专利池更高效地收取专利许可费。它不是专利运营机构,但比专利运营机构更深度地参与标准制定和专利布局。
从高通模式到HRPP,专利运营正在经历范式超越。从“单一专利权人独立运营”到“标准与专利池一体化”,从“跟随外部标准”到“起草团体标准,推动行业共识”,从“芯片+专利许可捆绑”到“六方一体生态”。
人形机器人产业正处于标准定义黄金窗口。HRPP作为全球首个“标准与专利池一体化”的产业基础设施,目前起草制定的是团体标准,正在积极推动行业共识,为升级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奠定基础。加入HRPP,从规则的遵守者,成为规则的制定者。
HRPP——定义人形机器人的规则与关卡。
专知智库OPC研究院
成都专知利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余行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6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