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机器人进了家,谁来为它的行为买单?——人形机器人家庭场景责任划分的无人区
2026年2月3日,成都凯德广场魅力城店。
一台正在进行表演的人形机器人在人群中突然失去平衡,与现场围观的一名70多岁老人发生碰撞,双双倒地。老人随即被送医,确诊为软组织挫伤-。涉事商户回应称事故属意外,机器人无程序故障,目前已暂停所有机器人表演并将设备撤回检测,同时承担了老人全部医疗费用及相关善后责任-。
律师分析指出,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公共场所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针对智能设备的强制性安全标准仍待完善-。猎豹移动董事长傅盛随后公开评论称,这并非人形机器人第一次伤人,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2026年4月17日,上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全国首例具身智能机器人保险理赔。上海机器人租赁平台擎天租旗下机器人在使用过程中意外倾覆,最终获得保险公司赔付5976.87元-。
从商场伤人事件到首例保险理赔落地,只隔了不到三个月。人形机器人的风险正在从理论走向现实,从偶然走向频发。
而这一切,在机器人进入家庭之后,将被放大十倍、百倍。
家庭场景与公共场景有着本质的区别。商场里的机器人有专人看管、有安全隔离区、有应急预案。但家庭里的机器人,是24小时与老人、孩子、宠物共处一室的。没有围栏,没有安全员,没有紧急制动按钮随时待命。
当一台人形机器人在客厅里行走时意外摔倒砸到了旁边的孩子,谁来赔?当它在厨房操作时误将清洁剂当作了食用油,导致家人食物中毒,谁来负责?当它自主决策时出了一个“算法错误”,把主人的宠物当成了障碍物推下了楼梯,谁来承担?
这些问题,2026年的法律还没有给出完整的答案。但框架正在搭建。
先看标准层面。2026年2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发布《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标准体系(2026版)》,这是我国首个覆盖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标准顶层设计-。体系涵盖基础共性、类脑与智算、肢体与部组件、整机与系统、应用、安全伦理六大核心板块-。
其中,“安全伦理标准”贯穿于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产业全生命周期,为技术演进和发展提供安全与合规保障-。应用标准则面向实际落地场景,对机器人在工业制造、公共服务、医疗康养、家庭服务等领域的开发适配、运行管理、运维保障等提出规范化要求-。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磊特别强调:“我们希望人形机器人在进入家庭场景时,就能有安全与伦理标准的指导,避免隐患和风险。”-
国家标准之外,国际标准也在同步推进。ISO正在修订其已有12年历史的个人护理机器人安全标准ISO 13482-。2026年4月,ISO 13482的更新版正式发布,为人形机器人在个人护理场景下的安全认证提供了可操作的路径-。中国也同步制定了《人形机器人安全要求 第3部分:个人及家用服务领域》的国家标准计划-。
标准有了,法律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延超在2026年初发表的研究中指出,基于大模型驱动的人形机器人技术正经历从“工具”到“自主行动者”的根本性转变,其具身智能特征对传统侵权法体系构成结构性挑战-。
挑战集中在三个层面。
第一,主体层面。机器人本身并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人格-。民法典第1202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产品缺陷”这个框架,很难覆盖自主决策带来的损害。当一台机器人的算法自己“决定”做了一件事并造成了损害,这算是产品缺陷吗?还是算使用者的过错?还是算一种全新的责任类型?
第二,过错层面。深度学习模型的行为模式,既不是“故意”的,也很难说成是“过失”——它只是在数学优化的意义上“做了最可能正确的选择”。传统的“故意/过失”二分法正在失灵。
第三,因果关系层面。深度学习的“黑箱”特性使因果链条不可解释。你很难证明是“算法错误”导致了损害,而不是硬件故障、环境干扰或用户的误操作。
杨延超提出了两条破局路径-。一是建立“有限法律人格”制度,赋予高度自主的人形机器人在特定范围内的主体地位,通过强制责任保险等机制保障其责任能力。二是使用“机器过错”责任体系,不再追问“机器人有没有过错”,而是问“机器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预设的功能标准”。如果偏离了标准,就构成“机器过错”。
湖南大学法学院刘辉则在2026年发表于《中国法学(英文版)》的论文中提出了更具操作性的方案-。他建议适当降低当事人对具身智能侵权事实的证明标准;对生产者、销售者适用既有的产品责任规则并完善“缺陷”的认定标准;对使用者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明确使用者的注意义务。
还有学者进一步提出,应当建立以自主决策能力为核心的识别标准,依据行为链条各环节中自主因素的介入程度,区分为四种形态:产品缺陷单独致损、使用者过错单独致损、共同致损、以及致损因果交织-。在责任界分层面,以行为控制力判断各主体的风险程度-。
2026年7月,中国人形机器人百人会联合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发布了关于规范和引导情感陪伴人形机器人发展的倡议-。倡议明确了六大伦理底线,其中“责任可追溯底线”特别强调:在发生侵权、产品缺陷、数据泄露、算法错误时,应根据具体情形追究生产者、销售者、服务提供者、运营者、使用人或第三人的法律责任,不能以“机器自主行为”稀释前述主体的责任-。
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谁也别想用“是机器人自己干的”来甩锅。
在地方层面,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杭州市促进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条例》是全国首部聚焦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明确了机器人研发和应用的伦理规范和数据安全红线-。
标准在建立,法律在探索,但企业和用户不能等到一切都完善了才开始行动。
保险,正在成为填补空白的过渡性工具。
2026年,头部险企已经全面入场。人保财险推出具身智能综合保险,构建“机器人本体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双轨保障-。太保产险宁波分公司推出全国首个专为人形机器人商业化应用设计的保险专属产品“机智保”,支持按天、周、月投保,首创贯通“产、销、租、用”全链条的风险保障样板-。平安产险研发了“机器人产品综合责任保险”-。国内首单“养老机器人全生命周期责任保险”也在上海浦东新区落地-。
宁波市经信局甚至牵头出台了人形机器人应用险专项补贴政策-。2026年4月17日人保财险完成的全国首例具身智能机器人保险理赔,赔付金额5976.87元-——虽然金额不大,但标志着保险机制正式进入了真实商业运营场景。
但保险只是兜底,不是答案。它解决的是“谁来赔钱”的问题,而不是“谁该负责”的问题。
从专利的视角来看,家庭场景责任划分的模糊地带,恰恰是专利布局的战略机会。
当安全标准规定了“力控碰撞限值”“紧急停止响应时间”等具体指标时,如果你的专利能够覆盖“达到这些指标的技术方案”,你的专利就不再只是一份法律文件,而是一份与安全标准深度绑定的战略资产-。
更进一步,容度原理的P7层级跃迁在安全领域有全新的应用场景。如果你的专利权利要求不是“一种防止机器人撞到人的具体结构”,而是“一种在动态人机共融环境中维持安全距离的功能模块”,那么无论竞争对手采用超声波、激光雷达、视觉还是红外方案来实现这个功能,都落入了你的保护范围。
这恰恰是高溢价专利的逻辑——你的专利不仅保护了技术方案,还锁定了“安全”这个客户最在意的价值维度。当客户买一台家庭机器人时,他最关心的不是你的关节有多灵活、你的灵巧手能抓多重的物体,而是:这台机器人在我家里会不会伤到我的孩子?
回到2026年8月。人形机器人正在叩开家庭的大门。启元Q1已开放预订,小布米Bumi冲刺万台交付,Figure 03计划以每月600美元的价格进入美国家庭-。
第一批家庭机器人正在进入客厅。第一批责任纠纷也正在到来。
2026年2月成都商场的那次碰撞,只是预演。真正的考验,是机器人进了家之后。
到那时,每一个家庭都将成为一个微型的法律实验室。每一起事故,都将推动一次规则的进化。每一张保单,都在为这个新兴行业积累风险数据。
人形机器人的下半场,比的不仅是技术谁更先进,更是谁能在责任划分的无人区里,最先找到那条通往信任的路。
下一篇文章,我们将进入一个更具未来感的维度——从人形机器人到通用具身智能体,当机器人不再只是“人形”,而是可以任意变换形态、适应任何环境的智能体时,专利的逻辑会发生怎样的根本性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