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联IGRS:中国早期专利池的探索
——从3C协同到标准国际化,中国早期专利池的经验与HRPP的范式超越
关键词:闪联、IGRS、专利池、中国早期专利池、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标准、专利池运营、联想、TCL、康佳、海信、HRPP、人形机器人专利池、团体标准、行业共识
在中国专利池的发展史上,闪联IGRS是一个绕不开的名字。它是中国最早探索专利池运营的产业联盟之一,与AVS、TD-SCDMA等共同构成了中国早期专利池实践的版图。闪联IGRS从3C设备协同起步,制定了中国自主的IGRS标准,推动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并建立了专利池。但闪联IGRS也面临标准推广难、专利池运营难、商业化弱等挑战。闪联IGRS的经验与教训,对正在崛起的中国人形机器人专利池HRPP具有重要启示。
本文系统梳理闪联IGRS的起源、运作模式、专利池探索、关键里程碑、挑战与教训,以及对中国专利池和人形机器人专利池HRPP的启示。
一、闪联IGRS的起源:从3C协同到标准工作组
1. 背景:3C设备的互联互通难题
2000年代初,中国3C(计算机、通信、消费电子)产业快速发展。但不同品牌的设备之间互联互通困难,用户需要在不同设备之间手动传输数据,体验不佳。为解决3C设备互联互通问题,中国产业界开始探索自主标准。
2. 闪联标准工作组的成立
2003年7月,联想、TCL、康佳、海信、长城等五家企业联合发起成立“闪联标准工作组”(IGRS,Intelligent Grouping and Resource Sharing,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闪联标准工作组的使命是:制定中国自主的3C设备互联互通标准,推动标准产业化和国际化。
| 时间 | 事件 | 意义 |
|---|---|---|
| 2003年7月 | 闪联标准工作组成立 | 中国早期专利池探索启动 |
| 2005年6月 | 闪联信息技术工程中心成立 | 产业化运营主体建立 |
| 2005年12月 | 闪联标准被批准为行业标准 | 标准正式发布 |
| 2007年3月 | 闪联标准被ISO/IEC采纳为国际标准 | 中国标准走向世界 |
| 2008年 | 闪联产业联盟成立 | 产业生态扩大 |
3. 闪联IGRS的成员
闪联IGRS的成员包括联想、TCL、康佳、海信、长城等发起企业,以及后续加入的数百家企业。闪联IGRS采用开放加入机制,任何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申请加入。
二、闪联IGRS的运作模式
1. 核心职能
闪联IGRS的核心职能包括:制定IGRS标准,认证IGRS产品,推广IGRS技术,维护IGRS品牌。闪联IGRS不直接进行专利许可,而是通过知识产权政策规范成员的知识产权行为。
| 职能 | 内容 |
|---|---|
| 标准制定 | 制定IGRS核心规范、测试规范 |
| 产品认证 | 认证IGRS产品,确保互操作性 |
| 技术推广 | 推广IGRS技术,扩大应用场景 |
| 品牌维护 | 维护闪联商标和品牌 |
2. 成员体系
闪联IGRS采用分级成员体系。不同级别的成员享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成员级别包括:核心成员、普通成员、观察成员等。
| 成员级别 | 权利 | 义务 |
|---|---|---|
| 核心成员 | 参与标准制定,投票权 | 缴纳年费 |
| 普通成员 | 参与标准制定 | 缴纳年费 |
| 观察成员 | 使用标准,认证产品 | 缴纳年费 |
3. 知识产权政策
闪联IGRS的知识产权政策要求成员做出FRAND承诺。成员在贡献技术方案时,必须承诺以FRAND条件向其他成员许可其SEP。但闪联IGRS本身不进行专利许可,也不运营专利池。
三、闪联专利池的探索
1. 闪联专利池的组建
闪联IGRS建立了专利池,将成员企业的相关专利放入池中,进行交叉许可或统一许可。闪联专利池是中国早期专利池的探索之一,与AVS、TD-SCDMA等共同构成中国早期专利池实践。
| 指标 | 数据 |
|---|---|
| 专利池类型 | 标准型专利池 |
| 覆盖标准 | IGRS标准 |
| 成员数量 | 数百家企业 |
| 许可模式 | 交叉许可+统一许可 |
2. 闪联专利池的许可模式
闪联专利池采用交叉许可和统一许可相结合的许可模式。成员企业之间进行交叉许可,降低专利费负担;对非成员企业,通过专利池统一许可。闪联专利池的许可费率相对较低,旨在推动IGRS标准的产业化。
3. 闪联专利池的挑战
闪联专利池面临诸多挑战。一是成员利益协调难,不同企业对专利池的期望不同。二是标准推广慢,IGRS标准的市场接受度不如预期。三是专利池运营缺乏商业模式,许可收入有限。四是国际竞争激烈,国际标准组织和其他标准联盟的竞争压力大。
| 挑战 | 说明 |
|---|---|
| 成员利益协调难 | 不同企业对专利池的期望不同 |
| 标准推广慢 | IGRS标准的市场接受度不如预期 |
| 专利池运营难 | 许可收入有限,缺乏商业模式 |
| 国际竞争激烈 | 国际标准组织和其他标准联盟竞争压力大 |
四、闪联IGRS的关键里程碑
| 时间 | 事件 | 意义 |
|---|---|---|
| 2003年7月 | 闪联标准工作组成立 | 中国早期专利池探索启动 |
| 2005年6月 | 闪联信息技术工程中心成立 | 产业化运营主体建立 |
| 2005年12月 | 闪联标准被批准为行业标准 | 标准正式发布 |
| 2007年3月 | 闪联标准被ISO/IEC采纳为国际标准 | 中国标准走向世界 |
| 2008年 | 闪联产业联盟成立 | 产业生态扩大 |
| 2010年代 | 闪联标准持续演进 | 扩展到智能家居、物联网 |
五、闪联IGRS的挑战与教训
1. 挑战一:标准推广难
闪联IGRS标准虽然成为国际标准,但市场推广困难。国际标准组织和其他标准联盟的竞争压力大,IGRS标准的市场接受度不如预期。标准推广难,是闪联IGRS面临的最大挑战。
2. 挑战二:专利池运营难
闪联专利池的许可收入有限,缺乏可持续的商业模式。专利池运营需要专业的团队和资源,闪联IGRS在这方面的投入有限。专利池运营难,是闪联IGRS面临的另一大挑战。
3. 挑战三:成员利益协调难
闪联IGRS的成员包括联想、TCL、康佳、海信、长城等企业,不同企业对专利池的期望不同。部分企业希望专利池收取高额许可费,部分企业希望专利池免费开放。成员利益协调难,是闪联IGRS面临的治理挑战。
4. 教训一:标准制定需与产业需求结合
闪联IGRS的教训之一:标准制定需与产业需求结合。标准如果脱离产业需求,即使成为国际标准,也难以推广。标准制定应从产业需求出发,解决产业的实际问题。
5. 教训二:专利池运营需商业化驱动
闪联IGRS的教训之二:专利池运营需商业化驱动。专利池如果没有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就难以长期运营。专利池运营需要专业的团队、清晰的商业模式、合理的费率设计。
6. 教训三:需建立FRAND合规框架
闪联IGRS的教训之三:需建立FRAND合规框架。专利池如果不符合FRAND原则,就可能引发反垄断审查或诉讼。专利池需要建立FRAND合规框架,确保许可费率公平、合理、非歧视。
7. 教训四:需全球合规框架
闪联IGRS的教训之四:需全球合规框架。专利池如果只覆盖中国市场,就难以国际化。专利池需要建立覆盖中美欧主要市场的全球合规框架,降低出海的知识产权风险。
| 教训 | 说明 |
|---|---|
| 标准制定需与产业需求结合 | 标准脱离产业需求,难以推广 |
| 专利池运营需商业化驱动 | 缺乏商业模式,难以长期运营 |
| 需建立FRAND合规框架 | 不符合FRAND,可能引发审查或诉讼 |
| 需全球合规框架 | 只覆盖中国市场,难以国际化 |
六、闪联IGRS对HRPP的启示
1. 启示一:标准与产业需求结合
闪联IGRS的教训表明,标准制定需与产业需求结合。HRPP从人形机器人产业需求出发,起草团体标准,推动行业共识,确保标准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
2. 启示二:标准与专利池一体化
闪联IGRS是“先有标准、后有专利池”模式的代表。标准由闪联标准工作组制定,专利池在标准确立后“收编”已有专利。这种模式的问题是:专利池无法“引导”技术方向,只能“适应”已有标准。HRPP采用“标准与专利池一体化”模式,标准起草与专利布局同步进行,标准发布之日即SEP生效之时。
3. 启示三:商业化驱动专利池运营
闪联IGRS的教训表明,专利池运营需商业化驱动。HRPP建立分层费率机制、中小企业扶持计划、六方一体生态,确保专利池有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4. 启示四:建立FRAND合规框架
闪联IGRS的教训表明,专利池需建立FRAND合规框架。HRPP从设立之初就建立FRAND合规框架,完成中国反垄断备案、欧盟FRAND合规、美国司法部审查准备。
5. 启示五:建立全球合规框架
闪联IGRS的教训表明,专利池需建立全球合规框架。HRPP建立覆盖中美欧三大市场的全球合规框架,加入HRPP的企业自然享受这一全球合规框架的保护。
| 启示 | HRPP的做法 |
|---|---|
| 标准与产业需求结合 | 从人形机器人产业需求出发,起草团体标准 |
| 标准与专利池一体化 | 标准起草与专利布局同步进行 |
| 商业化驱动专利池运营 | 分层费率+中小企业扶持+六方一体生态 |
| 建立FRAND合规框架 | 完成中国反垄断备案、欧盟FRAND合规、美国司法部审查准备 |
| 建立全球合规框架 | 覆盖中美欧三大市场 |
七、从闪联到HRPP:专利池的范式超越
1. 闪联IGRS的局限
闪联IGRS是“先有标准、后有专利池”模式的代表。标准由闪联标准工作组制定,专利池在标准确立后“收编”已有专利。这种模式的问题是:专利池无法“引导”技术方向,只能“适应”已有标准。专利布局往往在标准发布之后,导致专利无法覆盖标准的核心技术方案。同时,闪联IGRS的专利池运营缺乏商业模式,商业化弱。
2. HRPP的创新
HRPP(Humanoid Robot Patent Pool,人形机器人专利池)是全球首个“标准与专利池一体化”的产业基础设施。它不是“先有标准、后有专利池”,而是“标准与专利池同步建设”。
HRPP的核心创新是:标准起草与专利布局同步进行。标准文本中的技术方案,就是专利权利要求书的技术依据。标准发布之日,正是SEP专利入池之时。这种模式可以避免闪联IGRS式的标准推广难、专利池运营难、商业化弱。
| 维度 | 闪联IGRS | HRPP |
|---|---|---|
| 底层逻辑 | 已有专利的整合与许可 | 标准与专利池一体化原创 |
| 规则来源 | 闪联标准工作组制定标准 | 起草团体标准,推动行业共识 |
| 全球角色 | 标准组织推广技术 | 定义产业规则,同时收取许可费 |
| 适用领域 | 3C设备协同 | 人形机器人全产业链 |
| 收费模式 | 交叉许可+统一许可 | 分层费率+中小企业扶持 |
| 商业模式 | 商业化弱 | 六方一体生态,可持续商业模式 |
3. 加入HRPP的价值
| 参与方式 | 内容 | 收益 |
|---|---|---|
| 标准起草单位 | 参与团体标准制定,将自身技术方案写入标准 | 标准起草单位署名权、参与投票、优先SEP布局 |
| 专利贡献者 | 将核心专利贡献给HRPP专利池 | 全球许可收益分享、专利池成员身份 |
| 被许可方 | 签署HRPP专利池许可协议 | 一站式许可、全球覆盖、透明费率、FRAND保障 |
| 投资机构 | 投资HRPP专利池或生态企业 | 确定性回报、分享产业增长红利 |
| 消费者 | 购买HRPP认证产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 安全可信产品、异议权、认证标识 |
| 检测机构 | 获得HRPP检测授权,执行HRPP检测标准 | 检测授权、检测标准、检测报告 |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HRPP目前起草制定的是团体标准。从团体标准到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需要经过行业共识、专家评审、政府审批等程序。HRPP正在积极推动团体标准的行业共识,为未来升级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奠定基础。
八、结语
闪联IGRS是中国早期专利池的探索者。它从3C设备协同起步,制定了中国自主的IGRS标准,推动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并建立了专利池。但闪联IGRS也面临标准推广难、专利池运营难、商业化弱等挑战。闪联IGRS的经验与教训,对正在崛起的中国人形机器人专利池HRPP具有重要启示。
从闪联到HRPP,专利池正在经历范式超越。从“先有标准、后有专利池”到“标准与专利池同步建设”,从“跟随外部标准”到“起草团体标准,推动行业共识”,从“3C设备协同”到“人形机器人全产业链”,从“商业化弱”到“六方一体生态,可持续商业模式”。
人形机器人产业正处于标准定义黄金窗口。HRPP作为全球首个“标准与专利池一体化”的产业基础设施,目前起草制定的是团体标准,正在积极推动行业共识,为升级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奠定基础。加入HRPP,从规则的遵守者,成为规则的制定者。
HRPP——定义人形机器人的规则与关卡。
专知智库OPC研究院
成都专知利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余行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6年9月


